凤台县、各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,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增长、保民生、保稳定的决策部署,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,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,市政府决定2010年实施42项民生工程,其中:省级33项,市级9项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巩固提高,完善政策,深入推进原有35项民生工程
(一)落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。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1080元,全市平均保障覆盖面提高到4%。...[全文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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